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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名称 | 额度 | 标准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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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 | 10000元/人 | 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排名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理科前200名的新生。 | -- |
新生奖学金二等奖学金 | 2000元/人 | 对第一志愿(一志愿为平行志愿的省按第一自然顺序顺序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理科调档线70分、文科调档线50分的新生。 | -- |
单项奖 | 1000元/人 | 在录取的应届新生中,在高中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主办的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新生。 | -- |
校生奖学金特等奖 | 2000元/人 | -- | -- |
春燕助学基金 | 100—200元/人/月 |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刻苦努力,没有考试成绩不及格的科目;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无奢侈消费行为; 4.申请者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成都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或家庭遭受重大意外造成经济困难的; 5.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服务; 6.符合上述条件的孤儿、优抚对象子女、少数民族学生优先考虑; 7.资助方指定资助对象的,依照资助方的意愿执行。 | 5—10 |
蓝剑助学基金 | 500元/人 |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刻苦努力,成绩好,上学年获得三等以上奖学金;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无奢侈消费行为; 4.申请者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成都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或家庭遭受重大意外造成经济困难的; 5.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服务; 6.符合上述条件的孤儿、优抚对象子女、少数民族学生优先考虑; 7.资助方指定资助对象的,依照资助方的意愿执行。 | 40 |
呈祥助学基金 | 500元/人 |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好学,自强不息,品学兼优; 2.第一学期没有考试不及格科目;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无奢侈消费行为; 4.申请者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成都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或家庭遭受重大意外造成经济困难的; 5.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服务; 6.符合上述条件的孤儿、优抚对象子女、少数民族学生优先考虑; 7.资助方指定资助对象的,依照资助方的意愿执行。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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