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网页暂不支持该功能,请打开报考大学APP,使用该功能
奖学金名称 | 额度 | 标准 | 人数 |
---|---|---|---|
国家奖学金 | 8000 | 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生 | 以当年评审人数为准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 | 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生,上一学年平均成绩排列在班级成绩20%以内且无补考 | -- |
国家助学金 | 2000-4000 | 各科成绩优异,无任何违纪记录 | 以当年评审人数为准 |
广州助学金 | 2000元/人/年 | (一)受资助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从“三州十县二区”(即:阿坝、甘孜、凉山三州及乐山市峨边县、马边县、金口河区,绵阳市北川县、平武县,攀枝花市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雅安市石棉县、宝兴县、汉源县,宜宾市兴文县)考入我院就读的全日制大学生,但不包括2012年应届毕业生(2009级学生不参评)。 2.家庭经济困难(需提供父母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单位或民政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此证明要上报教育厅)。 3.品行良好,学习努力,无不良嗜好,未受纪律处分。 (二)符合受助条件的下列人员优先: 1.因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遇重大意外伤害引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优先给予资助。 2.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地区受灾学生以及少数民族学生优先,尽量确保受资助的少数民族学生占受资助总人数的一半以上。 | -- |
学院奖、助学金 | 200—1000元 /人/年 | -- | -- |
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 | 2000元 | 1、省内普通高校(含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民办高校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月提供生活费低于200元,学习成绩良好,品行端正,乐观向上。可适当向家庭困难的未签约毕业生、金融危机失业返乡的农民工子女倾斜。 | -- |
报考大学已全面升级,将提供更全面的院校信息与志愿填报服务,请先完善个人信息。
立即完善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