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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名称 | 额度 | 标准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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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 | 8000元/人/年 | -- |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元/人/年 | -- | -- |
国家助学金 | 3000元/人/年 | -- | -- |
中国金融教育基金扶贫助学金 | 1500元/人 |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集体,遵纪守法,学年度无不良习惯和违纪行为; (二)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平均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 (三)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诚实守信。 | -- |
突出贡献奖 | 10~8000元 | 申报突出贡献奖奖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思想政治表现好,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勤奋学习,遵纪守法,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2.具有下列优秀成果或显著成绩之一者: (1)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有CN和ISSN刊号)上发表学术论文; (2)编写出版(有ISBN书号)教材、编著、译著和专著; (3)在科技制作、科技创新竞赛或各类技能、能力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名次; (4)参与科研课题研究或科技开发的成果已通过厅局级以上鉴定; (5)在省级以上体育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6)在省级以上文艺汇演或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7)被省级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8)有其他优秀成果或突出成绩者。 (二)学院承认的全国、省及本院的各类竞赛有:全国和省大学生数模竞赛、全国和省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和省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全国和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和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全国和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全国和省大学生文艺汇演、广东省大学生校园文化竞赛、广东省大学生科技学术竞赛、广东省大学生技能竞赛以及其他经学院认定的全国和省的竞赛。详细奖励以《广东金融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为准。 | -- |
自强自立奖学金 | 500元/人 | 由各系根据评选条件在贫困生中产生 | 比例为本系人数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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