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网页暂不支持该功能,请打开报考大学APP,使用该功能
奖学金名称 | 额度 | 标准 | 人数 |
---|---|---|---|
新生奖学金 | 3000/2000/1000 | -- | -- |
国家奖学金 | 8000 | -- |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 | -- | -- |
拉法基奖学金 | 2000元/人/年 | 1、属于全日制在校二、三年级专科层次学生; 2、品学兼优,诚实守信,动手能力强,无违纪行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善于交流沟通,能为其他同学做出榜样; 3、上学年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其中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上一学年综合素质考核为优等; 4、积极参加课外实践活动,获得过省级、院级以上学科竞赛的学生优先参加评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6、同等条件下,家庭属于城市居民最低保障对象或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参加评审; | 5 |
国家助学金 | 4000/3000/2000 | -- | -- |
一等学生奖学金 | 800/人/年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严谨求实,勇于进取; (4)积极参加学院的两个文明建设,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努力完成学院、系、班级、团支部安排的各项工作; (5)认真上好体育课,坚持参加课外锻炼,早操出勤率达95%以上,体育成绩良好; (6)操行成绩优秀。 单科学习成绩必须在75分以上,总评成绩不低于80分,考查科在良好以上; | 按班级学生总人数的2%评发 |
广州助学金 | 2000元/人/年 | -- | -- |
润泽奖学金 | 2000元/生/人/年 | 1、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品德优良,能按时参加学院安排的各项公益活动; 2、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良好,上学年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其中专业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上一学年操行成绩为优等; 3、遵守学校纪律,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诚实守信,动手能力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善于交流沟通,能为其他同学做出榜样;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6、符合上述条件者,积极参加课外实践活动,在省级、市级、院级以上竞赛中获奖、获得过省优、市优、院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或2011年未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可以优先参加评审。 | 5 |
润泽助学金一等 | 700元/人/年 | 1、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品德优良,能按时参加学院安排的各项公益活动; 2、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良好,选修课和必修课无重修; 3、遵守学校纪律,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家庭属于城市居民最低保障对象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生活俭朴,无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 6、本年度无享受其他3000元以上项目的资助; 7、符合上述条件者,2011年未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可优先参加评审。 | 10 |
润泽助学金二等 | 500元/人/年 | 1、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品德优良,能按时参加学院安排的各项公益活动; 2、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良好,选修课和必修课无重修; 3、遵守学校纪律,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家庭属于城市居民最低保障对象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生活俭朴,无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 6、本年度无享受其他3000元以上项目的资助; 7、符合上述条件者,2011年未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可优先参加评审。 | 10 |
润泽助学金三等 | 300元/人/年 | 1、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品德优良,能按时参加学院安排的各项公益活动; 2、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良好,选修课和必修课无重修; 3、遵守学校纪律,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家庭属于城市居民最低保障对象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生活俭朴,无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 6、本年度无享受其他3000元以上项目的资助; 7、符合上述条件者,2011年未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可优先参加评审。 | 10 |
二等学生奖学金 | 480元/人/年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严谨求实,勇于进取; (4)积极参加学院的两个文明建设,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努力完成学院、系、班级、团支部安排的各项工作; (5)认真上好体育课,坚持参加课外锻炼,早操出勤率达95%以上,体育成绩良好; (6)操行成绩优秀。 单科学习成绩必须在70分以上,总评成绩不低于70分,考查科在及格以上; | 按班级学生总人数的2%评发 |
三等学生奖学金 | 240元/人/年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严谨求实,勇于进取; (4)积极参加学院的两个文明建设,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努力完成学院、系、班级、团支部安排的各项工作; (5)认真上好体育课,坚持参加课外锻炼,早操出勤率达95%以上,体育成绩良好; (6)操行成绩优秀。 单科学习成绩必须在65分以上,总评成绩不低于68分,考查科在及格以上 | 按班级学生总人数的4%评发 |
单项奖学金 | 50-300元 | 1、精神文明奖 (1)奖励地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维护学院校风校纪、良好治安秩序和学院稳定、顾全大局,坚持原则,主持正义等方面表现突出,受到学院或上级通报表扬者; (2)奖励在校内外公共场所热心为他人服务,见义勇为,拾金不昧,舍已救人等事迹突出。受到学院或上级其他单位表扬或在报刊等媒体报道者。 2、学习进步奖 (1)奖励代表学院参加校外各类知识、专业技能竞赛取得优秀成绩者; (2)奖励在学习过程中,克服困难,学习进步显著,事迹特别突出; 3、体育优秀奖 (1)奖励在参加学院以上(含学院)体育运动比赛中破记录者; (2)奖励在参加市(含市)以上体育比赛中,取得项目比赛前三名优秀成绩者; 4、社会工作奖 (1)奖励在院、系、共青团、学生会、班级和学生社团工作中,事迹突出,成绩显著,效果明显者; (2)奖励在积级协助学院加强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特别是要配合学院加强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方面,事迹突出,成绩显著者。 | 学生总人数的5‰以内 |
报考大学已全面升级,将提供更全面的院校信息与志愿填报服务,请先完善个人信息。
立即完善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