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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名称 | 额度 | 标准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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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 | 8000 | 每人每年 |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 | 每人每年 | -- |
国家助学金 | 3000 | 每人每年 | -- |
特等奖学金 | 20万元/人 | 第一志愿组A志愿填报我院的广东省内普通类考生,高考总分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者 | -- |
一等奖学金 | 10万元/人 | 第一志愿组A志愿填报我院的广东省内普通类考生,高考总分超出第二批本科A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30分及以上,理科25分及以上者 | -- |
二等奖学金 | 1万元/人 | 第一志愿组A志愿填报我院的广东省内普通类考生,高考总分达到第二批本科A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 | -- |
优秀新生奖学金 | 10000元/人 | 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 获奖比例按照当年招生计划来确定 |
获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 | 2000元/人 | (一)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 遵纪守法,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三) 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助人; (四) 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修满后的第一次考试无不及格; (五) 努力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成绩达标; (六) 综合测评总成绩在全系(级)排名前3%且绩点在3.3以上,具备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评选资格;综合测评总成绩在全系(级)排名前9%且绩点在3.0以上,具备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评选资格;综合测评总成绩在全系(级)排名前24%且绩点在2.8以上,具备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评选资格。 | 不得超过本系参评总人数的3% |
获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奖 | 1500元/人 | (一)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 遵纪守法,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三) 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助人; (四) 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修满后的第一次考试无不及格; (五) 努力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成绩达标; (六) 综合测评总成绩在全系(级)排名前3%且绩点在3.3以上,具备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评选资格;综合测评总成绩在全系(级)排名前9%且绩点在3.0以上,具备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评选资格;综合测评总成绩在全系(级)排名前24%且绩点在2.8以上,具备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评选资格。 | 不超过本系参评总人数的9% |
获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奖 | 1000元/人 | (一)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 遵纪守法,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三) 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助人; (四) 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修满后的第一次考试无不及格; (五) 努力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成绩达标; (六) 综合测评总成绩在全系(级)排名前3%且绩点在3.3以上,具备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评选资格;综合测评总成绩在全系(级)排名前9%且绩点在3.0以上,具备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评选资格;综合测评总成绩在全系(级)排名前24%且绩点在2.8以上,具备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评选资格。 | 不超过本系参评总人数的24% |
单项奖学金 | 500元/人 | 获奖者必须是在科学研究、社会公益、文艺、体育或社会工作等方面对院、系有突出贡献者。 单项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项目同时评选,获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同学,不兼获单项奖学金。 | 不超过总人数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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