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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名称 | 额度 | 标准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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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奖学金 | 一等1200元/人/年二等800元/人/ | -- | 一等奖励面为3%,二等奖励面10%,三等奖励面15% |
国家奖学金 | 8000元/人/年 | -- | 按比例评定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元/人/年 | -- | 按比例评定 |
胡述兆奖学金 | 3000元/人/年 | -- | -- |
国家助学金 | 一档4000元/人/年,二档3000元/ | -- | 比例23% |
勤工助学酬金 | 200元/月 | -- | -- |
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 2500元/人/年 | 1、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秀,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2、学年考试科目成绩总分按同学制、同年级、同专业排序: 一等奖学金进入前20%名次; 考试、考查科目(公共体育、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除外)成绩平均分: 一等奖学金在良好(80分)(含良好)以上;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体育达标,学年公共体育课成绩达及格(60分)以上,免考体育者体育成绩不作要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工作、文体活动以及校内外集体活动。 | 按注册学生人数的3%评定 |
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 1600元/人/年 | 1、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秀,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2、学年考试科目成绩总分按同学制、同年级、同专业排序: 二等奖学金进入前40%名次; 考试、考查科目(公共体育、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除外)成绩平均分: 二等奖学金在中等(70分)(含中等)以上;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体育达标,学年公共体育课成绩达及格(60分)以上,免考体育者体育成绩不作要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工作、文体活动以及校内外集体活动。 | 按注册学生人数的6%评定 |
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 1000元/人/年 | 1、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秀,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2、学年考试科目成绩总分按同学制、同年级、同专业排序: 三等奖学金进入前60%名次; 考试、考查科目(公共体育、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除外)成绩平均分: 三等奖学金在及格(60分)(含及格)以上;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体育达标,学年公共体育课成绩达及格(60分)以上,免考体育者体育成绩不作要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工作、文体活动以及校内外集体活动。 | 按注册学生人数的12%评定 |
减免学费 | 1500元/人/年 | 一)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学习成绩合格,上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三)无违纪记录;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生活节俭,无频繁出入网吧或娱乐场所等不良习惯,无高消费行为; (五)未享受其他资助; (六)申请减免学费和困难补助的原则上是经过贫困生认定被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学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父母双亡,家庭生活以救济为主,无其它经济来源,本人无其它资助者; 2、国家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如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3、来自偏远山区; 4、家庭遭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经济困难。 | -- |
困难补助 | 1000元/人/年 | 一)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学习成绩合格,上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三)无违纪记录;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生活节俭,无频繁出入网吧或娱乐场所等不良习惯,无高消费行为; (五)未享受其他资助; (六)申请减免学费和困难补助的原则上是经过贫困生认定被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学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父母双亡,家庭生活以救济为主,无其它经济来源,本人无其它资助者; 2、国家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如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3、来自偏远山区; 4、家庭遭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经济困难。 | -- |
临时生活困难补助 | 500元 | 1、学生家庭突然遭遇重大自然灾害,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影响学生完成学业; 2、学生突遇父、母亡故,生活费无保障; 3、学生父、母身患重特大疾病,失去工作和经济来源,影响学生完成学业; 4、学生本人突患重特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发生的医药费数额较大,家庭经济负担困难; 5、学生因家庭经济确实困难而未达到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求,缺少基本生活费和学习生活物品; 6、其它特殊情况需要给予补助的学生。 | -- |
未来园丁奖学金 | 10000元/人 | 评选范围 : 立志从事教师工作的具有本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班学生。 评选条件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 2、诚实守信,品行优良,热爱教育事业,立志从事教师工作,毕业后选择教师作为本人职业,承诺毕业后在教师岗位工作时间不少于五年;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在校期间获得过二等以上奖学金。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服务,感恩意识强。 5、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活简朴,在校期间通过贫困生认定。同等条件下,贫困孤儿、单亲家庭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的家庭经济来源子女、贫困地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6、每次评选单独面向文学与传媒学院的学生评选至少1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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