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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名称 | 额度 | 标准 | 人数 |
---|---|---|---|
单项职业能力奖学金 | 200元/人/项 | 非英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通过者;外语专业学生英语专业八级考试通过者;非计算机专业全国计算机三级考试通过者;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达一级乙等以上者;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通过者;依据各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经评审委员会认可的其它职业资格考试通过者。 | 若干 |
专业竞赛奖学金 | 200-1500元 | 年度参加国家级或省部级(主要包括教育部、团中央、省教育厅、团省委、高等教育学会等举办的竞赛,其它专业竞赛奖学金评选需经学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认可)各类文体艺术及其它专业比赛中获得国家级个人和团体项目一等奖(第一名,以下类同)奖励1500元,二等奖奖励1000元,三等奖奖励600元;获得省部级个人和团体项目一等奖,奖励6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400元。各类比赛获得国家级个人和团体项目第四名至第八名者奖励200元(学校独立奖励过的项目不再另行奖励)。 | 若干 |
特等学业奖学金 | 6000元/人/年 | -- | 1% |
一等学业奖学金 | 3000元 | -- | 10% |
二等学业奖学金 | 2000元 | -- | 16% |
三等学业奖学金 | 1000元 | -- | 25% |
新生励志奖学金 | 1000元 | -- | 25% |
国家奖学金 | 8000元 | -- | 若干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元 | -- | 若干 |
省政府奖学金 | 6000元 | A、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以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和学业成绩为依据,学业成绩排名必须在两年内所学专业、年级或班级的10%以内,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两年内所学专业、年级或班级的30%以内; B、省政府奖学金的推荐人选需为同年度内学校优秀学业奖学金的获得者; C、年度内违反校纪校规(如:考试作弊、酗酒打架、聚众赌博、擅自外出租房住宿、多次晚归且情节严重等),取消本年度的奖助学金评选资格; D、违反校纪校规情节严重者,取消两年奖助学金评选资格; E、虚报个人信息者,取消两年的奖助学金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 若干 |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4000元 | A、省政府励志奖学的评选以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和学业成绩为依据,学业成绩排名必须在所学专业、年级或班级的30%以内; B、省励志奖学金的推荐人选需为同年度内学校优秀学业奖学金的获得者; C、省励志奖学金的推荐人选需为同年度内学校认定的贫困生(含特困生),申请人父母双方均为政府、事业单位或国企正式职工不得参与评选; D、年度内违反校纪校规(如:考试作弊、酗酒打架、聚众赌博、擅自外出租房住宿、多次晚归且情节严重等),取消本年度的奖助学金评选资格; E、违反校纪校规情节严重者,取消两年奖助学金评选资格; F、虚报个人信息者,取消两年的奖助学金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 若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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